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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_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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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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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Tatebayashi
撞到就是有罪沒撞到就是沒罪...法官應該是這樣認定吧


不是的,交通法規有一條叫 應注意而未注意
大家不要以為沒違規就是對的
舊 2011-10-27, 02:11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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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_li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