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finalhope2010
原來~~~
爭取權益的時候不需要負起責任?
某黨要求擴張某種交通工具的使用權益,那不用負起相對的責任,只要自己做好就好,取締的工作交給條子?那我覺得該黨的名子應該要再取好一點,比方說,想要騎多車道還要可以直接左轉黨,這樣我也不會覺得這麼反感。
阿至於我這麼沒品,沒辦法,我看不出來有比沒品更好的辦法來凸顯某黨老是以為只有別的交通工具對不起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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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中的機車本來在法律上就有他該負的責任,難道你說的某黨有爭取雙黃線超車?
至於有沒有品,小弟是不予置評,但了解自己行為不當是好事,不過不該把自己的行為歸咎於別人,就好比隨便看個影片,就歸咎都是什麼人或團體造成的,希望你可以再多想想更好的方法達到你的訴求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