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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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甘禮良
是單一商品去年年營業額沒錯
不是整間公司的年營業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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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FASHION/FAS8/6673086.shtml
引用:
國民黨立委丁守中提案修法,就違反獨佔及聯合行為的廠商,
情節重大者,將罰鍰上限提高至違法事業年度總營業額十分之一,
立院經委會通過此提案,一旦經過立院二、三讀通過,將可順利實施。
舉例假設味全和統一超兩家廠商違反聯合行為,
而兩家廠商的年營業額分別是1323.37億和1146.64億,
則未來各別開罰的最高金額將是132.3億和114.6億,
罰鍰相當高,也具有嚇阻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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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提案看起來是總營業額~
不過再來會怎麼改就不知道了(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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