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sutl
台灣的所得稅扣法應該要改善,這樣政府就會窮追猛打企業欠薪欠提撥的問題。
就是每一筆薪水都要先匯到國稅局,然後政府扣除各項稅款之後,再轉到勞工戶頭。
這樣企業一不發薪,國稅局立刻就發現。
這樣因為以前發薪水時,都已經被政府提撥退休金與資遣費了,所以該發的錢政府都有錢發。
要已經沒錢的企業付錢,那是癡人說夢。

發現了又如何?
太子汔車多早之前就出問題了
資委會還不是不聞不問,主委也不幹正事
還在推勞工退休金要分一分給配偶

知道就會處理嗎? 哈~~~
     
      
舊 2011-10-25, 11:00 AM #3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omad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