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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an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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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152
立法院修法聯合漲價罰10%營業額

以捅一為例要罰超過1500億元
這樣應該會比較有感覺吧?
不過聽說10%是上限
以政府對廠商的憐愛程度,我想10%只是修好看的

為什麼罰千萬元廠商都不痛不癢堅持漲價?
看新聞才知道
捅一年賣1.5億杯咖啡,一杯漲五元,就有7.5億收入
你說捅一會在乎一千萬元的罰金嗎?
     
      
舊 2011-10-24, 07:32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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