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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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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開放已經是勢在必行的了~

從過去到現在~開放後~都很難收回~

想辦法為守規矩的駕駛尋找解套才是真正要做的~

一般平面道路出事可能還不會投胎去~

上高速出事大概就投胎去了...

然後法院就跑不停了...還可能被對方家屬告...

以下是營長在別帖說的~
http://forum.pcdvd.com.tw/showpost....85&postcount=48
引用:
作者FD3STYPER
好像很多人不是很了解法治國家的運作喔..........

1. 不管怎麼樣, 遇到有死人的意外, 另一方活著的會被依照"過失致死"移送, 這是公訴罪.

2. 所以會去做筆錄, 檢察官沒拉去問就是一封平信解決, 有拉去就是開偵查庭.

3. 偵查終結就是起訴跟不起訴, 起訴開庭了, 也是法官判了才算.

賠償部分就是民事, 所以當然可以請求精神賠償,
但是我記得不能告死人, 只能告自然人跟法人.

這個案例只要證明超載跟輾死高中生高度正相關, 那刑責免不了.

民事部分就是另一回事, 通常會出調解委員會.

警察局跑多趟點就清楚了.

BTW,

沒錯, 看誰不爽可以找些有的沒的佐證去警察局報案, 對方就要去做筆錄,
辦不辦送不送就是看檢察官了.

告訴是中華民國公民權之一.

引用:
作者FD3STYPER
騎士如果是撞到你的車掛了, 就是無法免責.

然後法律程序就要來一遍, 很煩沒錯就但這就是法治(?

BTW,

我的愛徒開完庭後是無罪.
舊 2011-10-23, 09:21 PM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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