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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5
引用:
作者跳海人
沒看到對方寄存証信函的內容,建議直接打去市政府勞工局勞資關係課詢問如何因應較佳
如果企業有違法,勞工局有時會直接去電關心
不過就幾天的工作歷程,未來工作才是重點,浪費在這種事上面沒有啥效益可言

我也知道光浪費的金錢時間心力,可能就不只那幾天的工錢,
但整個離職過程讓我有點執著,現在也是閒著沒事做,最近工作又難找。
只是怕剛好找到工作會有點麻煩,所以還再考慮...

有問過勞委會,就是要我拿著他寄來的存證信函,去勞工局勞資關係課。
下禮拜我會再打電話去問清楚點。
舊 2011-10-22, 09:34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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