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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前公司存證信函...可以申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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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5
引用:
作者
iDemon
弱者保護主義
雇主主張事項必需要有證據證明、勞方不用
兩邊都沒有證據證明的時候、以勞方述論為優先
呵呵...或許會有後續動作
引用:
作者
跳海人
那就曠職呀,真的有差的是公司,因為在曠職期間,公司仍要幫你負擔勞保及勞退(健保是退保當月整月都不算的,而勞保和勞退是算天的),自己頂多多付幾天勞保費而已,而公司負擔額部份還重的多∼
而曠職,企業也只能扣當天薪水,不能多扣(翻翻我前幾天的留言吧,我懶的翻了)
錄音錄影是OK的,一般談天都在會議室,會議室會有商業機密?只要你有聲明,就沒有啥不當採証的問題,讓公司知道你有錄音也好,違反法律的話比較不敢亂說
不寫以前經歷不會有任何問題,但如果假造就會有違法勞動基準法第12條的問題
OK! 那我知道往後遇到要怎麼處理了,真的煩勞前輩。
我的履歷沒問題,這點可以放心。
所以說現在我最好還是等他扣我薪水再提出囉?
有點衝動想下禮拜就去。
2011-10-22, 09:16 PM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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