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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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ixfigure
謝謝各位前輩,寫的很詳細!
那如果遇到這種不讓你離職,硬要做曠職處理的公司該怎麼辦呢?
我可以在有告知的情形下錄音錄影嗎? 因為一定會拍到公司內部場景,
將來會不會被反告洩漏商業機密? 或者不當採證?
還有通常一般人不會寫出只待幾天的那份工作,
例如只寫了之前待了兩年的工作,
這樣會不會有履歷填寫不實、偽造文書之類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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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曠職呀,真的有差的是公司,因為在曠職期間,公司仍要幫你負擔勞保及勞退(健保是退保當月整月都不算的,而勞保和勞退是算天的),自己頂多多付幾天勞保費而已,而公司負擔額部份還重的多∼
而曠職,企業也只能扣當天薪水,不能多扣(翻翻我前幾天的留言吧,我懶的翻了)
錄音錄影是OK的,一般談天都在會議室,會議室會有商業機密?只要你有聲明,就沒有啥不當採証的問題,讓公司知道你有錄音也好,違反法律的話比較不敢亂說
不寫以前經歷不會有任何問題,但如果假造就會有違法勞動基準法第12條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