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爸爸
那有什麼比無薪假更好的辦法呢? 禁止無薪假,許多公司直接解雇大量員工,發大筆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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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聘外勞,所以要用無薪假,不能資遣。
資遣一定比率本勞 兩年內不得申聘外勞
(2004-04-07 08:37:12)
景氣增溫,企業積極增員,為避免企業改以廉價外勞填補本國勞工人力,勞委會昨(7)日公告,製造業、營造業雇主申請招募外勞時,在申請招募日之前兩年內,有資遣或解雇本國勞工達一定比率者,將駁回申請許可。
根據這項公告,雇主申請聘僱外勞時,在申請日前兩年內,資遣本勞比率超過下列門檻,將駁回全數外勞申請許可。
企業聘僱人數在200人以上,資遣或解雇本勞人數超過僱用人數16%;僱用人數20人至199人,資遣或解雇本勞人數達僱用人數37%;僱用人數在19人以下,資遣或解雇本勞人數達其僱用人數76%。
勞委會指出,僱用勞工人數,主要是指雇主申請外勞兩年內,平均每月本國勞工投保勞保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