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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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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labman
重機要路權∼
機車道它也要,汽車道它也要,再來要自行車道跟人行道是嗎?
要汽車道就應該放棄機車道吧!不然就乖乖待機車道!

我常在路上看到重機超速又亂鑽!忽機車道,忽汽車道,真為旁人捏一把冷汗!

今天要是立法通過,重機亂鑽被車撞了,開車的不是沒事,還得倒楣讓法官算肇事責任比例。好處都讓重機給佔了,以後路上開車的都改騎重機亂鑽好了!要亂大家一起亂!

騎重機的也有很多很守法的,但就是也有很多亂來的!

享受重機樂趣一定得有那麼多車道才能享受嗎!?
別矇人了!

一般道路照規矩來騎,特定路段放寬才對!別讓那些重機裡不安份的份子,有機會拿免死金牌來一般道路上擾民了!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5 條
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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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四輪的就是不能走你所謂的機車道,何必這麼酸!
舊 2011-10-22, 01:32 P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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