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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roy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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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
不讓座違反道德是沒罪的
侵犯隱私是有罪的
這種現象 要怪誰 = =家庭教育 學校教育 社會教育 失敗阿!!!
現在的教育都以 最低標準的法律在教 我沒犯法你奈我何?
設立博愛座 就是在降低社會的標準 早期沒設立的時候
每個都是博愛座 只要有老弱婦孺 旁邊都會告訴年輕力壯的你該讓座
現在你叫人讓位 他應該會回你 我又不是坐博愛座
道德感更差的 就算坐了博愛座 我又沒犯法
舊 2011-10-22, 12:41 AM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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