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limaik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5
引用:
作者OPPP
除非你上班地點是捷運站10分鐘內
你想有誘因放棄嗎?

走路10分鐘,或者超過10分鐘,但在半小時以內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嗎?

我每天都要走去辦公室少說也要15分鐘

我是覺得,沒那麼困難啦,但我也要說我穿的是普通的polo衫或襯衫加牛仔褲而已,可能這樣算不困難

女生穿高跟鞋或男生穿整套西裝在大熱天下走,或許真的比較辛苦
     
      
舊 2011-10-21, 08:37 PM #2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imaik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