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ent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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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要簽很快就可以簽了
把下面的字西藏改成台灣就好了
歡迎中國網友來討論一下啊
一、西藏人民團結起來,驅逐帝國主義侵略勢力出西藏,西藏人民回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祖國大家庭中來。
二、西藏地方政府積极協助人民解放軍進入西藏,巩固國防。
三、根据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的民族政策,在中央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之下,西藏人民有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權利。(這個有嗎?)
四、對于西藏的現行政治制度,中央不予變更。達賴喇嘛的固有地位及職權,中央亦不予變更。各級官員照常供職。(這個有嗎?)
五、班禅額爾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職權,應予維持。
六、達賴喇嘛和班禅額爾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職權,系指十三世達賴喇嘛与九世班禅額爾德尼彼此和好相處時的地位及職權。
七、實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規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保護喇嘛寺庙。寺庙的收入,中央不予變更。(這個有嗎?)
八、西藏軍隊逐步改編為人民解放軍,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武裝的一部分。
九、依据西藏的實際情況,逐步發展西藏民族的語言、文字和學校教育。
十、依据西藏的實際情況,逐步發展西藏的農牧工商業,改善人民生活。
十一、有關西藏的各項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強迫。西藏地方政府應自動進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時,得采取与西藏領導人員協商的方法解決之。
十二、過去親帝國主義和親國民党的官員,只要堅決脫离与帝國主義和國民党的關系,不進行破坏和反抗,仍可繼續供職,不咎既往。
十三、進入西藏的人民解放軍遵守上列各項政策,同時買賣公平,不妄取人民一針一線。
十四、中央人民政府統一處理西藏地區的一切涉外事宜,并在平等、互利和互相尊重領土主權的基礎上,与鄰邦和平共處,建立和發展公平的通商贸易關系。
十五、為保證本協議之執行,中央人民政府在西藏設立軍政委員會和軍區司令部,除中央人民政府派去的人員外,盡量吸收西藏地方人員參加工作。
參加軍政委員會的西藏地方人員,將包括西藏地方政府及各地區、各主要寺庙的愛國分子,由中央人民政府指定的代表与有關各方面協商提出名單,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十六、軍政委員會、軍區司令部及入藏人民解放軍所需經費,由中央人民政府供給。西藏地方政府協助人民解放軍購買和運輸糧秣及其他日用品。
十七、本協議于簽字輒髡Z立即生效。
台灣版可能如下
一、台灣人民團結起來,驅逐鬼畜日美侵略勢力出台灣,台灣人民回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祖國大家庭中來。
二、台灣政府積極協助人民解放軍進入台灣,鞏固國防。
三、根据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的民族政策,在中央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之下,台灣人民有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權利。
四、對于台灣的現行政治制度,中央不予變更。台灣特首的固有地位及職權,中央亦不予變更。各級官員照常供職。
五、高官慣老闆的固有地位及職權,應予維持。
六、台灣特首和高官慣老闆的固有地位及職權,系指末代台灣總統与慣老闆與富二代彼此和好相處時的地位及職權。
七、實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規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尊重台灣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並保護台灣黑道勢力。黑道勢力的收入,中央不予變更。
八、中華民國國軍隊逐步改編為人民解放軍,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武裝的一部分。
九、依据台灣的實際情況,逐步發展台灣民族的語言、文字和學校教育,使台灣脫離甘為美帝鷹犬及日本走狗的思想。
十、依据台灣的實際情況,逐步發展台灣的農牧工商業,改善人民生活。引進大量內地人來協助此一目標。
十一、有關台灣的各項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強迫。台灣地方政府應自動進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時,得采取与台灣領導人員協商的方法解決之。
十二、過去親鬼畜美日和民進黨的官員,只要堅決脫离与帝國主義和台獨的關系,不進行破坏和反抗,仍可繼續供職,不咎既往。
十三、進入台灣的人民解放軍遵守上列各項政策,同時買賣公平,不妄取人民一針一線。備註:就是針線不要,其他不保證
十四、中央人民政府統一處理台灣地區的一切涉外事宜,并在平等、互利和互相尊重領土主權的基礎上,与鄰邦和平共處,建立和發展公平的通商贸易關系。備註:這個通商貿易已經簽了
十五、為保證本協議之執行,中央人民政府在台灣設立軍政委員會和軍區司令部,除中央人民政府派去的人員外,盡量吸收台灣地方人員參加工作。備註:就說只是盡量,沒台灣人參加也沒辦法
參加軍政委員會的台灣地方人員,將包括台灣地方政府及各地區、各主要黑道幫派的愛國分子,由中央人民政府指定的代表与有關各方面協商提出名單,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十六、軍政委員會、軍區司令部及入藏人民解放軍所需經費,由中央人民政府供給。台灣地方政府協助人民解放軍購買和運輸糧秣及其他日用品。(你們台灣人要負責養解放軍啦)
十七、本協議于簽字輒髡Z立即生效。(應該是明年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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