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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滿十天 要離職需提前告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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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緋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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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的規定是
1.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
2.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
3.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
而未滿三個月勞基法中並沒有規定
所以你是可以直接離職不須提前通知
不過基於情理你最好還是說一下會比較好啦
另外如果你有和公司簽契約的話
就還要看契約有沒有說要多久前通知了
而薪水部分你就算只做一天他也得給
所以是可以拿到薪水的
當然還是要扣掉勞健保費用
2011-10-19, 03:12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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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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