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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u00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53
引用:
作者Rainwen
以現行規定來說,出國六個月以上就能停保,只要回國後辦復保就可照樣享用健保資源,
卻能少繳停保這段時間的保費,這對居住在國內,持續繳納保費卻很少用到健保資源的
人來說,並不公平,所以這個政策我個人是贊成的。


+1
林北最近兩年都沒有看病,住在國外兩年就不用繳,當然很不爽。
保險制度哪有人說想停就停,要用的時候就恢復資格?
舊 2011-10-18, 03:00 PM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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