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CF75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2
Red face

引用:
作者Computer Cowboy
在大陸撞死人只需賠2-3萬, 但撞傷人還要賠醫藥費, 動輒幾十到幾百萬, 所以撞到人後多數會重覆再碾過直到碾死為止, 這整個過程法庭只會當作是一件交通意外, 不會當作謀殺。


台灣也不差, 撞死人幾十萬到幾百萬

撞成植物人或癱瘓, 法官判八九百萬到一兩千萬
舊 2011-10-17, 10:54 PM #5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F75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