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FD3STYPER
Master Member
 
FD3STYP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引用:
作者Computer Cowboy
在大陸撞死人只需賠2-3萬, 但撞傷人還要賠醫藥費, 動輒幾十到幾百萬, 所以撞到人後多數會重覆再碾過直到碾死為止, 這整個過程法庭只會當作是一件交通意外, 不會當作謀殺。


結論,

1. 沒事不要去那邊.

2. 沒事不要裝時髦帶小孩去那邊.

3. 沒事不要生在那邊.
 
__________________


10年
舊 2011-10-17, 08:39 PM #5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D3STYPER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