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起於一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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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兒20年只值2000」 母怒跳海尋死
月領4萬 給媽2張鈔
2011年 10月17日 【李菁豪╱高雄報導】一名單親媽媽疑不甘辛苦撫養20多年的兒子,每月4萬元收入只給她2000元零用金,其餘拿去跟女友和朋友花用,她日前一時想不開,跑到高雄旗津海邊跳海自殺,她獲救後向警方慨嘆:「不值得啊!我20多年獨自養育的辛苦,只值2000元!」
警方表示,跳海獲救的陳姓婦人(50歲),20多年來靠打零工,獨自撫養一對兒女長大成人,好不容易,長子陳姓男子(25歲)高職畢業後,找到一份電機工作,每月薪水約4萬元,女兒(23歲)已結婚嫁人。
「對朋友比媽媽好」
陳婦和兒子同住在高雄市,沒工作的她全靠兒子養,兒子除供她吃住外,每月給她2000元零用金。
但陳婦發現兒子對女友和朋友比對她好,兒子每月給她2000元,其餘的錢全拿去跟女友和朋友一起花用,她曾多次跟兒子溝通,「錢不要亂花,應省著點用,給媽媽幫你存起來。」可是兒子不願意,兩母子為此多次激烈口角。
本月8日上午,陳婦跟兒子又為了錢的問題爭吵,兒子隨後去上班,她獨自在家越想越傷心,一時情緒激動想不開,從住家坐計程車到高雄旗津海岸公園邊海灘,企圖跳海自殺。
當時附近有民眾發現陳婦從海灘走向海裡,直覺有異報案。同時間,鼓山分局旗津分駐所警員陳世伍、徐育平正好經過,有民眾攔警告知:「有人跳海自殺!」兩人立刻前往搶救,將下半身已沒入海中的陳婦救起。
直嚷「為什麼救我」
陳婦半身被海水浸濕、雙腳滿是沙子,沒受傷,但情緒激動,放聲大哭:「為什麼要救我!」警方擔心她會再做傻事,趕緊安撫她,並帶回警局休息,同時通知她兒子前來。
面對警方詢問尋短原因,陳婦直說:「不值得啊!我辛苦把兒子養大,20多年獨自養育的辛苦,只值2000元,不如一死百了!」透露養兒不能防老、兒子長大不管老母的無奈。
(底下部份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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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是家人開放,
也許是因為目前還單身,
小弟目前還沒碰到文中問題。
但類似的狀況不一定出在母子,
很多狀況下都會碰到。
如果今天對方是顧客,
也許不必天天見面。
如果今天對方是工作上的同事,
也許只要盡到自己的責任即可。
但是一但對方是自己關心的人,
也許是父母,
也許是姐妹,
也許是好友,
也許是因緣際會下有私交的前輩,
從他?從她?
那就是昧著自己的真心,
有時候甚至相當於看著他送死。
不從?
比較好的就是像文中人一樣,
大家拖著,
直到一方爆發。
比較糟的就是兩敗俱傷。
溝通?
一個人的人格,一個人的觀念如何影響啊。
以本文為例,
單親媽媽因為年輕時遇人不淑,
對於家人以外的人心生戒心的狀況已不稀罕,
要說服其放手談何容易。
其他還有
名門大戶的"門當戶對"
掌權者或年長者的"決定"
朋友間的"利益衝突"
如果今天對方是因為難以改變的大環境(ex:戰爭、金融風暴)或是突如其來的意外,
那其實無可苛責;
如果今天對方是萍水相逢,
那忍一時風平浪靜;
但如果對方是所關心的人,
那……該怎辦呢?
請問版上的前輩,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