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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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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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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orumuse
有些地方就算合法申請過了
大夥聚在人行道理性集結高喊訴求
警察照樣把你趕得遠遠的

我還記得那個時候北市警局講
"凱道是管制區"
要集會活動請退到小南門那

那就是沒申請阿,或是申請的範圍不對,申請的時候要畫出位置圖,時間範圍內那塊地就可以使用申請時的用途

如果你故意申請人行道上,然後一群人跑到馬上路,最後被轟走是理所當然的,申請人固然有自己的理由,但其他用路人權益也要保障,不然每個人來個上下班時段到忠孝橋或台北橋來遊行封橋,難道有人會認為好棒嗎?

我認為這次包圍101活動有很多缺點,不僅沒有重點,地點也不對,活動辦得很倉促,當然人數會很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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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1-10-15, 03:32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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