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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到職, 工作不合離職, 做三天扣兩天... 作曠職論、發免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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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mo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47
引用:
作者
祥風日照
不是吧?!
不是要做滿七天,如果未滿七天自願離職
雇主可以不給錢吧?
這是違法的
只要有勞務、雇主就有義務要給付勞工工資
如果雇主要追討離職所造成的損失
需訴訟並舉證一一列舉其損失(不能憑空喊價)、再由法官裁量歸還金額
像不合其勞務所得的高額違約罰金之類的、一定會被打槍
2011-10-14, 10:3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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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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