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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achEri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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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53346
恩,就是之前那身上那案子~演變成互告後寄判決書來罰三百,
本以為頂多就這樣揹個案底罰個三百就沒事了現在又寄傳票來

一張日期比較早的上面寫調解,另一張日期比較晚的寫詢問...
台灣的司法~我真是不懂你啊 正好沒工作了~又可以好好練功了嗎


判決書做成的法院跟通知書寄發的法院是不是同一個?

案號是不是一樣?
舊 2011-10-12, 08:41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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