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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0
採訪中心綜合報導
南海主權爭議再起,政府決定派遣受過陸戰隊軍事訓練的海巡人員進駐東沙、南沙群島,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19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按照政府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的南海政策,東沙、南沙地區的防務是由具司法警察身分的海巡部隊駐守,國防部會依據海巡署的需求,協助他們提升防區整體的戰力,包含人員的訓練在內。
外交部長楊進添18日在立法院答覆立委林郁方詢問時也表示,「不會反對」海軍陸戰隊重返太平島;外交部完全支持任何強化該地區防務、保衛中華民國固有疆域的作為。楊進添表示,目前海巡署在太平島的防務雖然尚未被陸戰隊取代,但已著手強化在太平島的裝備與兵力,在周邊海域巡邏的能力和頻率也會增加。
另一方面,海軍參謀長李皓中將也明確表示,101年開始建案執行的「迅海」近岸巡邏艦,成軍後將有足夠的續航力前往東沙和南沙執行任務。「迅海艦」是國軍自主研發的飛彈近岸巡防艦,林郁方指出,「迅海艦」排水量雖然不到500噸,但因為採用了先進的匿蹤和雙船體設計,有足夠的艙面空間攜帶「雄三」超音速反艦飛彈和「雄二」次音速反艦飛彈各8枚,反艦火力比4000噸的「成功級」巡防艦,和近1萬噸的「基隆級」驅逐艦還強。
林郁方並指出,民國88年底以前,東沙島與南沙太平島都是海軍陸戰隊戍守,其中東沙島派駐1個營,編制約500餘人;太平島則派駐1個連,編制約100餘人,並分別在東、南沙成立「守備區指揮部」。民國88年,當時的國防部長唐飛宣佈從東、南沙撤軍,並由具司法警察身分的海巡部替代防務。東沙島是在88年11月正式將防務移交給海巡,太平島則是在88年12月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