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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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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2
嘉慶五年,北路理番同知郭恭依照總通事潘進文呈稟五項弊害說明:

1、漢佃多有捲剝重利,竟將番租乞吞十年、八年,並賄寫:「銀到田還」樣字,以致社番有田無租地。
2、漢人屢在社番田園內,盜葬墳墓,番覺向阻,反遭毀骸滋訟。
3、漢奸越界私採,一週生番戕害,反敢藉「軍工匠」名色,抬屍訛索,輒滋訟累。
4、漢人多有藉名討債,闖入社內,誘**番婦。
5、漢奸欺番愚昧,始則用酒煽誘借居番社,做為餌釣,盤踞日久,用銀驅番,擅將社屋折毀,希圖闢田剝利,致社番無棲身之所。
舊 2011-10-11, 05:13 A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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