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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E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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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95
引用:
作者qazplm1234
濕濕有兩種..
嘴砲也有兩種..

此案應該大概也頂多緩刑或不起訴或被法官"曉以大義"這樣....
就殺雞敬猴意味十足.可大可小吧?

問題是..不是小朋友了.
公開發表攻擊政要機關.被請去泡茶只是剛好.
要是連茶都懶的泡...舉個前陣子的例好了.
挪威屠殺事件應該還有印象吧?
挪威不民主嗎?社福不夠好?
無事則矣..但一鳴驚人...

我個人對戴帽子的印象也不好.
但這事件個人不認為是"無聊"



一樣無聊
第一送辦是浪費資源
原因是明知是大學生嘴炮,有罪機率很低
如真的判無罪那也沒有殺雞儆猴的效果
叫大學生在網上發50篇悔過書還比較好些
如果警察真的是攔截到幫派份子這樣講那抓來移送還值得稱讚




前面有些人說發炸白宮的mail試試
那可能真的會被抓
但美國的國情跟台灣差很多
拿來比有點太遠
舊 2011-10-10, 02:33 AM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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