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azabijiang
在團體報告上附上每個人的職掌表是常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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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問題在於團體性的成果通常是彼此相關, 缺了一定要補才會有成效出來.
這也是為什麼工作是比讀書麻煩的原因, 因為工作不是自己一個人完成所有項目與內容.
附上什麼職掌表, 進度表, 簽名蓋章都沒意義, 缺了一環就一定要有人去填補.
隨意舉個例, 我可以開一份聯絡單知會公司所有單位對一項客戶要求看要怎麼解決.
如果有人只簽但不表示意見也不做任何事情, 不代表可以把這張單交給客戶然後..
"對不起, 我們只能做到XX, OO, 但不能YY, 因為YY的那個人只簽章不做事."
所以我對於組隊, 團體項目等, 一概觀念就是不要等事後才簽單表態, 邊做就要邊算帳.
如果做不到的管理者, 那等於廢了, 自求多福或換一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