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FLYFL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廢鐵鎮
文章: 392
我有一些聯想,不曉得台灣現行的法律,有沒有強制收容這樣的概念呢?
例如專業的社工人員或著法院,判定某些為人父母者其實沒有能力教養小孩,就以國家的力量,將這些小孩監護人改為國家另外指派的人,並將小孩居住環境,轉到社福機構,接受比較正常一些的社會生活教育.
有時也會覺得等法院判決不曉得會等到何時? 可能要將一些權限下放給在第一線的社工~當然以上的前提都是要國家社福配套制度要有一定的完成度就是了.
印象深刻的是好像看過美國電視影集有這樣的橋段,母親叫罵小孩,結果導致小孩受傷送醫,醫院的相關人員發現這個狀況,馬上判定這位母親不適合教養小孩,立即將小孩抱走,另外安置,院方把小孩說帶走就帶走,把母女說拆散就拆散,完全不客氣.
不曉得影片中的下一步會不會就是把小孩的監護人改掉.當然這是電視影集,或許有些誇飾吧.
總之"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這樣的年代真的已經過去了,很多人其實沒有能力教養小孩,卻因為華人傳統禮俗的壓力,或著先上車後補票的狀況,而有了下一代.
 
舊 2011-10-07, 11:58 AM #2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LYFL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