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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h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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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05
據了解,從今年四月起至今,台北市社會局四度接獲民眾檢舉「女童深夜在捷運站獨自賣飯糰」,婦幼科股長王可欣說,經調查,女童家裡並非低收入戶,每月領有慈善機構一千七百元補助金,母女倆從未向社會局求助。

除了調查之外,那你社會局到底做了什麼事?有幫家長申請補助嗎?有幫家長找工作嗎?還是應付了事就算了?
 
舊 2011-10-07, 07:00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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