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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irit.t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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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西螺大橋畔
文章: 4
[QUOTE=bonnie0613]連回文都從01複製,

還巧妙的把對自己不利被砲轟的地方改掉...

呵呵....

來~幫你回復原文

"其實這篇發文的裡我並沒有說我們沒有錯,畢竟牽繩過長,我們的本意就是要讓牠跳下去的,可是我們並沒有辦法控制牠今天要跳哪一邊,在來不及的反應之下就被車速過快的來車給撞了,依法律來看,即使是我們害他的車因此有損傷,我們要賠錢也不會有怨言,謝謝你們的提醒,我們2. 已有查過相關法令,今天所需要的是一個態度,警察與對方車主的態度,您懂嗎^_^?
還有,我想,就算對方車主不會閃,也沒有地方讓他閃,要是今天衝出去的是人,那你們還會這麼說嗎?在巷子裡本來就是有限制時速吧?過快的車速本來就有可能造成意外,要是今天是慢車行駛,我想我們絕對有機會能將狗狗拉回來。"

陽光型男都出現了, 你要認真點喔!!

"我們的本意就是要讓牠跳下去的"

還好是狗,如果是人的話
看到上面那一句
會令我誤以為那是製造假車禍........
舊 2011-10-07, 01:24 AM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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