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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E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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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95
引用:
作者萬博
連大法官都不認為這條法律有爭議到需要修法的地步了

更遑論這些判案的一般法官?

由此可知, 鄉民們的腦殘言論更顯得微不足道了!


大法官是最大腦殘者你不知道嗎?
舊 2011-10-04, 03:50 P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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