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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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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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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沒肇事前是不能預作罰責。

這句話很有問題吧。如果你拿把開山刀在街上晃兩晃,被條伯伯逮捕時可以說上面的話嗎?

在我眼中,酒駕跟這個行為,幾乎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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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1-10-04, 08:19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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