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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消防員出勤救護 遭醉男車撞截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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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引用:
作者
sazabijiang
開車族的勢力怎麼可能會允許這種法案通過
當你喝的醉醺醺的時候是難以騎車更別說肇事
但確可以輕易發動汽車引擎前進
而且把車停在喝酒的地方, 除了要花大錢撘計程車回家之外,
隔天還要去開回來很麻煩, 搞不好停車的地方還是違規, 一定要趁早開走.
所以每次發生這種事情, 當然是拿機車族是否違規以及警消作業是否有疏失開刀
你看板上討論的氣氛就知道了
有誰敢引用酒駕肇事是汽車多還是機車多的數據出來討論嗎?
我記得
酒駕一上路就有公共危險的問題
跟警消作業就無關了
我想官員會這樣講也是希望以後有一套標準不要說執勤還白白被撞了
因為你沒辦法事先得知酒駕要怎麼撞過來
這次也因為員警看到好像差不多都弄好了就撤崗也有問題
反正希望這次法順便修一修
SOP順便弄一弄
雖然沒辦法完全禁止但也算是亡羊補牢
希望酒駕可以再提高罰則
台灣人最怕罰錢了
屢試不爽
2011-10-03, 11:55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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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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