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trong
誰跟你為了辯論而辯 ???
不過是簡單指出你思考的盲點罷了!!
現實面就是花錢闢建了捷運設施,
就應該從方便轉乘公車接駁著手,
達成「汽機車減量」的長期目標,
不去從「汽機車減量」考量,
只爲短期的治標措施,
未免偏廢了當初規劃興建捷運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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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以台北市來說,捷運路網密集了以後,
公車也應該減量並縮短路線長度。
即時是這樣,也應該要有足夠的車位。
你要大家減少使用自用車輛,應該是提高使用成本。
使用者如果願意承擔那的成本,應該就要照顧到他的需求。
不能因為這樣就把車位砍光光。
當然,我是反對在人行道設置大量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