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呀.但是無良的主管可是會吃屬下的考績當自己的
像我這主管A的作法:
原規定:如發現民眾有溢款情形.應當場歸還.並記優點一次
某日.A發布一個命令:因...(上述事件)
浮濫.故不再列入考績事項.但仍須遞報告書及登記
這件事讓小弟非常不爽.因為我做的是正確的事.為什麼要用
浮濫這種負面形容詞
另一個重點.還要求必須遞報告書及登記?為什麼?
因為A的考績就靠這個
然而.A卻廢除部屬的同一件事的考績加分
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現在我們收到溢款.一樣還給民眾
只是不去登記
後來.A也發現大家都不登記.於是又增加不登記要扣分的規定
(同事間笑稱:為善不欲人知罰款)
反正沒差.A也不會去看監視器這麼無聊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