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booger
最近常去一家7-11,他們有一個獨立、包廂式的用餐區,
有趣的是真正買熱食、需要使用的顧客卻常常沒位子,
因為佔用位置的經常是...
1.高中生讀書OR約會、佔用座位+插座一整天
2.大嬸大叔看免費報紙的地方(打開報紙、舔舔手指、看一看、打個噴嚏、折起報紙、放回去)
3.全家帶去寫功課只買了一瓶飲料、或是準備國考
4.讓狗坐在桌上的大嬸
『用餐區使用公約』原則上是禁止這些行為的,
不過服務業很少可以真的請客人離開啦...
如果你是店長,會想處理這種空間利用不當的情況嗎,
還是乾脆列入經營成本就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