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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le-lai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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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6
引用:
作者黑暗騎士
那可能要兩隻腳都截掉,要不然一隻腳還是可以開車

酒駕早就該重罰,看是要關個十年不得假釋或引進鞭刑
車輛直接充公,看是要當公務車還是拍賣掉都好

一群立法委員成天不知道在幹嘛
我講一句很不道德的話
可能要有那個達官貴人被酒駕的撞死了
才會有立即性的改善吧,法令不用多久就立出來開始公告上路

個人是認為『那個達官貴人酒駕撞死了人』的機會比較大,所以才不做立即性的改善。
 
舊 2011-10-02, 01:03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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