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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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爸爸
你還不夠殘忍。
為什麼別人能做正職、你卻只能做派遣?
讓我想到一首歌的開頭:離開真的殘酷嗎 或者溫柔才是可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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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這樣...
在7-11當櫃檯有前途嗎?
晚上開公車到11點下班有前途嗎?
掃廁所有前途嗎?
送飲用水有前途嗎?
如果以上的工作都沒有人做, 那些領高薪坐辦公室吹冷氣上班可以逛PCDVD的人,
還有辦法活下去嗎?
不要鄙視那些勞動條件與待遇比我們差的人
如果那些人都比你厲害薪水比你高
就換你要去掃廁所了.
在我眼中月薪十萬以下的工作都不該去做 (不然我養不起家)
在另外一群人眼中, 年薪不到200萬叫做貧窮.
一定還有一群人眼中, 當上班族領死薪水叫做可憐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