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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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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limaike
你要講法規不合理沒關係,反正我也看了就算

但是目前法規都這樣規定,你的發言會讓人看了以為說,你覺得因為法規不合理,所以違法被抓,就是等於找那個被抓的人麻煩

我猜想你不是這樣想,但我覺得你的發言值得商榷,但寫了都寫了,我建議你可以稍微再想想看

誰的交通法規?交通部的交通法規,還是桃園縣地方自治的交通法規?

99條的精神就是機車該有二線道或一快一慢可以行駛,桃園縣交通局有遵守交通部的法規嗎?中央法規可以地方說了算數嗎?
http://168.motc.gov.tw/GIPSite/wSit...tNode=1372&mp=1
http://168.motc.gov.tw/GIPSite/wSit...tNode=1373&mp=1

如果中央法規可以地方說了算數,乾脆把交通部廢了,319鄉鎮自行制定交通法規,天天出門天天違規算了!
舊 2011-09-30, 07:58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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