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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5
引用:
作者小建
新聞出處: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3/6623466.shtml

聯合報╱記者游文寶/即時報導
2011.09.30 02:50 pm


桃園縣警察局在今年8月執行嚴懲惡性交通違規專案,共計取締闖紅燈(不含紅燈右轉及固定桿照相)8130件、嚴重超速(超速40公里以上)586件、酒後駕車1657件、逆向行駛777件、轉彎未依規定958件、機車不依規定兩段式左轉7499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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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性交通違規,竟然有7499件是專門取締機車騎士未二段式左轉,這是專門找機車族開刀?!!

而且,桃園很多路段道路規劃不佳,連單向2車道的道路也要規定機車二段式左轉,根本是極不合理,根本是抓機車族搶錢嘛!!

你要講法規不合理沒關係,反正我也看了就算

但是目前法規都這樣規定,你的發言會讓人看了以為說,你覺得因為法規不合理,所以違法被抓,就是等於找那個被抓的人麻煩

我猜想你不是這樣想,但我覺得你的發言值得商榷,但寫了都寫了,我建議你可以稍微再想想看
舊 2011-09-30, 07:56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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