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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板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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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orea2004
我是覺得不應該因為沒有太多行人就把行人空間挖一塊給機車。
如果認為機車停路邊影響市容。政府應該想辦法多一些集中式
停車空間給機車。採用計時制,提高機車停車成本。縮短機車
佔用停車格的時間。也要規定大樓一定要有機車停車空間,
因為不能把公司經營成本轉嫁給社會。甚至用些辦法鼓勵辦公
大樓把未使用的停車空間對外開放。

說實在,我不懂台灣的思維,一樣是佔用那個空間,為什麼
汽車停車計時收費,機車卻以計次收費?


因為汽車是一個人佔用大約6~8倍的機車空間,以機車一次30汽車一次少說要收180~240
停一次240你會去停嗎?
另一個角度,機車一樣的空間可以6*2=12人,但汽車最多5人,停車費率在貴一倍都是合理的
舊 2011-09-30, 02:20 P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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