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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謠指部
文章: 388
引用:
作者盜鐵人
我只是好奇為什麼賣國賊在台灣不用死刑
好像都是重重拿起輕輕放下


輔導長把的軍士官情資呈報給政戰體系的上級要判死刑?

或者是說
總公司某管理階層私下找非轄下權責單位的區部的主管,要求其透漏手上能取得之資料
並私下給他一點好處作為報答感謝"之意
     
      
舊 2011-09-30, 11:29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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