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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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陽光型男工程師
流浪動物並不是他們自願流浪的
該罰的應該是棄養人才對
怎麼是罰餵食的好心人
為什麼政府不強制補助所有寵物都必須植入晶片呢 ???
這樣不是比較好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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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注意場所任意餵食造成的群聚、
不限制餵食乾飼料、餵食後不清理造成的汙染
不訂好遊戲規則,餵的人拍拍屁股一走了事
好意作一半,不叫做善良,那叫做不負責任
既然自己選擇要餵食,理所當然就要承擔起自己選擇的結果
哪裡不對?
那,請問這跟寵物植入晶片有什麼關聯性還是排擠效應?
你扯到晶片作什麼?
坦白說,關於餵食開罰,條文內容沒去深究,
所以對那個草案個人沒發表什麼意見
實際上我也不贊同在 "公共場所"任意餵食
除非是該區域的使用者跟管理者都有共識,那就是例外
即使餵乾飼料,處置不當也會造成汙染,
沒吃完的可能會變成蟑螂螞蟻甚至老鼠的食物
我也見過這種情形,看了就反感,
一點都不覺得這樣人跟動物之間會有什麼良好的關係
公共環境不是只有餵養人在使用,光餵食卻不維護
那叫做不負責任
前面有人質疑你到底領養了幾隻之類的
我想以我來說對餵食這個問題發言應該還算有份量也不偏頗
以一個研究生來說一個月收入大概兩萬多
我領養了三隻貓,一個月飼料+貓砂還有其他雜項最少噴6千
狗中途最高紀錄一次六隻(極限中的極限狀態  )
這還不包括我家附近其他找上門來搭伙的....
所謂的搭伙,他們得自己想辦法進到我家的院子
或者是陽台,叫了我有聽到才會放飯
來的都是固定老面孔,該喀擦也都咖了
排泄物?我向來都不知道他們怎麼解決,
不過某天我看到他們在水溝蓋上處理
才知道為什麼在路上還是角落都沒看過
動保是人類的想法,
不想辦法建立維護動物跟人類之間良好的共存關係
城市動物在人類社會哪來的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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