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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機車退出人行道、騎樓 北市新增9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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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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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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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Wish_2
公歸公,私歸私,警局前警車本來就應該停,他們是維持社會秩序的,本來就該有特權,但是下班
後或處理私務時,各項權力應回歸一般百姓身份才是...
這你就錯了
我講的警察局還有自己的腹地
他的警用機車都馬停裡面
當初他停外面實是沒有停車格的狀況而且都亂停
最後申訴也過了
警察局還跟我這申訴的叔叔道歉
什麼公權私權
還是得按部就班來好不好
2011-09-30, 01:07 AM #
57
no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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