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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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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hugobossxzy
如果一直要把
行政責任跟刑事責任混為一談
那就沒所謂的邏輯了
因為我們討論的根本不是同樣的議題

你舉出持照違規撞到無照駕駛者的極端例子來支持你的主張,
只為堅守責任歸屬的用意大家都很清楚,
行政責任跟刑事責任該不該混...這不叫作邏輯,
因為法律隨時可改變,
只是今天在台灣,無照駕駛只罰6千,
相較於其它因無照而引起的事故.. 6千等於沒有嚇阻力,
甚至於肇事後吊消駕照的處份也形同虛罰,
不去正視這種問題,
發生事故就乾脆就直接以責任歸屬做判定,
直接廢除考照制度不更簡單。
反正就事不關己,照著法規走,管它法規適不適宜或是法官自由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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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1-09-29, 04:54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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