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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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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gdrs
無照行醫規無照行醫,醫死人規醫死人
兩件不同的事分開來看應該沒有很難吧

所以您也是主張密醫可以行醫囉?

引用:
作者hugobossxzy
事是一種"行為"
是否應該課予刑罰
要由刑法的構成要件來認定

有駕照 不一定穩贏
沒駕照 不一定穩輸

不要每次都把對司法的不滿
發洩在一般的個案上
模糊法律本來應該有的界線

很不滿就去考法官
我很樂見台灣多一股正義的清流

說到沒理了就只好開始指控別人不滿?

所以我們可以理解您的意思是,
『只要熟悉交通規則,即使無駕照上路也沒關係,只要臨檢不被捉到就安心了,
無照才罰6000..比酒駕或撞死人便宜太多了,考照還至少要花一萬多』?
是這樣嗎?
難怪近幾年越來越多交通事故越來越常見"無照"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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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1-09-29, 01:05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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