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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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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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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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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咕咕鳥
難說...上刑分時老師有說過一個案例...很多年前的....
a在山路上搶劫b...(可能就是柴山那種休閒山路)
搶完就把b往旁邊一推...b就滾下山坡...
b是法官....
後來a就被判搶劫殺人...死刑....




那你的老師有沒有告訴你這個案例是發生在民國幾年的?


在懲治盜匪條例的那個年代,強劫殺人是處唯一死刑的,不因為被害人的身分而異。你能確定那個被告是因為殺到法官才判死刑,還是因為懲治盜匪條例而判死刑的?
舊 2011-09-29, 12:49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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