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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gobossx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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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引用:
作者EAC212
所以..
你的想法是..
在目前的社會..
無照也能開車上路?
無照也能行醫治病?


對於有駕照的人
我們可以"預期"他有一定技術
並瞭解交通的規則
進而降低道路肇事的風險

所以國家在行政法上
創立了駕照的制度
並對於無照駕駛處以行政罰

但所謂的"預期"
跟車禍當時的"行為"
卻是兩回事

沒有駕照是一種"事實"
已經有行政罰去處罰

肇事是一種"行為"
是否應該課予刑罰
要由刑法的構成要件來認定

有駕照 不一定穩贏
沒駕照 不一定穩輸

不要每次都把對司法的不滿
發洩在一般的個案上
模糊法律本來應該有的界線

很不滿就去考法官
我很樂見台灣多一股正義的清流

引用:
作者咕咕鳥
難說...上刑分時老師有說過一個案例...很多年前的....
a在山路上搶劫b...(可能就是柴山那種休閒山路)
搶完就把b往旁邊一推...b就滾下山坡...
b是法官....
後來a就被判搶劫殺人...死刑....

在那種圈子...也許你我內鬥的很利害..
但是..你被欺負了...我也要擺出一付我們是一國的姿態...
要不然..別人說..我以私誤公.....那對我的名聲不利....

因為有搶劫這個前置行為
所以比較能推定滅口的動機
而將推人解釋成殺人的故意或未必故意

但車禍肇事
除非有證據顯示
肇事者有殺人動機
或者證明
肇事者在能看到被撞者的距離內
突然刻意緊急加速或變換車道
否則不容易解釋成故意殺人

況且車禍肇事每天都在發生
推翻以往的判決而特別擴大構成要件的適用
會影響很多正在審理的案件
也勢必會讓輿論抓到痛腳
造成司法界的大困擾

所以撞死法官
至多至多
應該也是判過失致死的最高刑度(兩年的樣子)
不太可能會判故意殺人

但民事上來說
法官的薪水本來就比較高
就像醫生的薪水也很高
撞到這類職業的人
會比撞到一般職業的人
還要負擔更重的民事賠償

如果有鄉民賺很多錢
比法官還多
那撞到那個鄉民
也是要賠很多錢給家屬的

大家不要覺得自己的命不值錢
等你賺很多錢時
你的的命也是很值錢的
共勉之~~
舊 2011-09-29, 12:15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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