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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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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沒有:
不過大法官也在聲明中強調,政府「無權代替」家長決定孩子應不應該接觸哪些創作內容
政府「無權代替 」
政府不是神 不具有神力 政府只是個平常人
平常人 不要幻想當上第
憲法保障的人民權利 不是政府有權力 該改 替代 取消.......
那是超越行政權的權力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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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倡導自由媒體的"第一修正案中心"(First Amendment Center)學者羅奈爾得·柯林斯(Ronald Collins)介紹,近十年來,由首席大法官威廉·倫奎斯特(William Rehnquist)主持的美國最高法院(U.S. Supreme Court)以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為依據,廢除了13條聯邦法、8條州法及4條地方法。
最高法院的裁決體現了美國體制中的一項重要原則,即保障新聞自由的憲法高於聯邦、州或地方的單項法律。第一修正案中有一段規定:"國會不得制定任何法律......剝奪言論或新聞出版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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