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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司法重大改革:檢察官法官改用人民選舉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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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麥噹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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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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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83
個人覺得應該完善的是 "監督&退場"機制
我不反對法官是終身職
但是一定要有好的監督 不能球員兼裁判
再來是有錯就懲處 嚴重就退場 解除終身職
幹得好 就繼續努力
幹不好 就換有能力的人上
要是變成選舉制 會不會又出現八點檔裡才有的劇情
為了當選 無所不用其極 找關係 走後門 送錢送東西
只為了四年內可以撈一票夠本?
不過身為台灣人
我也知道完善監督&退場機制只是笑話而已
2011-09-28, 11:45 AM #
13
我愛麥噹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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