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如果沒什麼太大問題的罰單(如不誇張的超速、或停車罰單),你要出境還是可以的。超過 50km/h 或 mph 的,或是酒駕這種被警察帶回去的才有可能出不來。
至於罰單本身,你可以回到台灣後,把罰單填上 guilty 和美國支票後繳,或是你可以填 not guilty 或 guilty with explaination 後寄回,等美國法院通知。(不繳不寄回也是美國法院會寄信過來)要是你是租車的,你不繳法院很好處理,直接罰款租車公司,租車公司有你信用卡,直接可以扣款。如果你是跟朋友借的或自己在那邊買的車,那美國會罰不到,然後就把你通緝... 所以罰單繳了還是比較好。除非你打算你這生不會有機會去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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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又有新影片看了?被中國牆了...看不到他的部落格...不知道是否有人可以貼出關鍵字
或youtube連結...
2.他的攝影設備是啥呢?
3.我有在美國辦過銀行帳戶與支票...不過後來我回台後,帳戶內也沒剩多少美金讓銀行扣支票的費用(支票沒用過,但是好像美國的銀行如果帳戶沒有存足夠的錢,惠美個月扣使用費)
那這樣會不會影響我以後到美國海關甚至在台協會都可能拿不到簽證?
還是只是無法到那家銀行另外開戶而已?